想不到馬上2022年了,這個話題還在被搬上來辯論,果然是困擾世世代代人。

畢業後有3份工作offer擺在你面前,你會選擇哪一個?

A.家鄉小城市的穩定工作
B.大城市高薪但枯燥無聊的工作
C. 大城市低薪但非常喜歡的工作

出社會已經11年的我,曾經也是在B、C兩個選項中反覆跳躍,最近才有了一些比較確定的答案。先說結論:我曾經是個理想主義者,但我的職業經歷告訴我,如果我有個即將步入職場的親兄妹,首先我是肯定不會建議他去草率選擇低薪喜歡的工作。但除此之外「高薪但不喜歡」也並非唯一選擇。

「詩和遠方」的那一種快樂

首先,想解釋一下為什麼最好不要執著於選擇低薪但喜歡的工作。此處強調的是,不要執著。就是說,你沒有輕鬆挖掘到自己熱愛什麼的情況下,不必強求。

「茍且有一萬種痛苦,詩和遠方只有一種快樂」。高曉松曾在《奇葩說》中如此說道,他想表達的是,詩和遠方僅有的一種精神快樂,恰恰能抵消那一萬種茍且的痛苦。這個觀點對也不對,因為不適用於所有人。

原因如下:

1.清楚自己喜歡做什麼,且能用這份喜歡持續抵抗生活惡意的人很少。

請不要輕易拿賈伯斯、佐伯格、比爾蓋茲來舉例,能在年輕時挖掘到愛好,並一頭栽進去的人,畢竟有限。大部分人都是得過且過、只知道自己不喜歡做什麼,直到混不下去了,才去思考究竟喜歡什麼。很多甚至到最終也想不出自己究竟想做什麼。但時間並不會一直等你呀,沒找到喜歡的事,日子就不過了嗎?

2.年紀越大,我越了解到:所謂喜歡,或許是給人生設限。

將喜不喜歡作為要不要做這份工作的唯一標準,是一種高風險行為。不是完全不考慮,但不能只考慮。因為無法確認自身認知有沒有偏差,是否是潛在設限。畢竟「喜歡」才去做,在某種意義上,等同於待在舒適區不出來,人很難成長。而一直做沒有突破的事,真的只是做開心的。

3.要把愛好做為職業的話,光喜歡不行,你得「擅長」。

比爾蓋茲13歲就在為學校編程式語言課表了,佐伯格高中時就幫父親的牙醫診所開發了叫ZuckNet的交流軟體。他們不是空有一腔熱血的硬幹,是喜歡且擅長,才發展成事業。發展不成事業的愛好,當消遣或兼職也無傷大雅,強行做成職業,賺錢寥寥,卻會讓生活很難受。孤注一擲的熱愛,卻被更有天賦的同行全方位碾壓,會在心理上很辛苦;而工作成果不盡如意,又會讓為你買單的人很難受。

4.探索人生熱愛的過程,需要空間、時間、飽滿且張弛有度的精神狀態。

以上種種,又需要你處在相對較舒適的生存空間才能獲得。通俗地說,就是錢,社會定位和安全感。

所以我的觀點是,如果你既不屬於天賦型選手,又不具備以上其他現實條件,對「喜歡但低薪」的工作仍執著選擇,請確認自己的心臟夠大,因為要面對的風暴可比你想像得兇猛太多了。

「低薪且喜歡」的工作,為何難翻身?

當然也會有人會反駁,難道「低薪喜歡」的工作,就意味著只能是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的生活?就不能只是一份平凡的工作?而且如果我恰好也非常擅長,就不可能有轉軌到高薪的那天?這也不是絕對,但是蠻難的。

首先你要思考:為什麼一份工作你既喜歡、又擅長,投入心力也多,卻還是低薪?要嘛是你所在的平台太小,要嘛可能是這個行業已經趨於夕陽化,或者資本相對不寵愛。你做得再好,也得不到太多回報。

先舉一個這種情況下比較成功的例子:我有一個高中同學,復旦大學學霸,文青一枚,畢業留在上海,在某知名生活畫報做編輯。某年去上海玩約她吃飯,問她這些年的工作如何,她說得既理想也現實:哪怕是在文化產業極其發達的上海,除了個別行業的頂尖達人,他們這行絕大多數職業薪酬天花板,可能還不及某些金融行業年資2年的菜鳥。她倒是不後悔,因為工作內容夠喜歡,薪水也過得去,小資有餘。

但要注意的是:

1.她現在的年薪,是天花板,不是起點。要在上海生根生活,如果一直如此,這輩子就必須面對「既有生根落地的幻影,但夠起來又極其吃力的尷尬」。

2.這種選擇背後的機會成本,是放棄3倍以上年薪,甚至沒有天花板的可能。以她的能力,本有可能做到。而據我了解,其他同在上海的同學,目前年薪已經是她兩倍的不在少數。她是放棄了更高物質水準的生活,為喜歡折腰。

舉這個例子,我想說明一點:高學歷、高能力、高發達地區的人,為了喜歡的工作尚且如此,又何況大多數普通人,我們遠遠沒有她那麼大的選擇空間。也就是說,不要認為能像她一樣 「純粹做著自己喜歡的事,但又不至於拿低薪」站著掙錢的人很多。大部分人,一旦選擇了根本上發展空間受限的行業,可能是被迫面對「喜歡但低薪」的事實。

所以我不推薦「喜歡但低薪」這個選項,是因為對一般人而言,這條路真的很難走。而人年輕時最大的幻覺,恰恰是以為自己很特別,不是普通人。

選擇有價值感的工作

前面分析了為什麼不要憑喜好選工作,接下來再討論該怎麼選工作,以及為什麼「高薪但不喜歡」的工作不是壞選擇,也不是唯一選擇。

我認為,接受自己是一個普通人,就可以嘗試去選擇那些不反感,且能讓你感覺到自己被需要、被認可的工作。這裡的重點有兩個:一是不反感,二是價值感

我從畢業到現在換了3份工作,3份工作我都不喜歡,屬於運氣差的普通人。雖然都不喜歡,但不喜歡的程度卻有不同。第一份和第三份工作我根本無法忍受:一份工作在銀行,薪水多,但髒、臭、吵雜的工作環境,枯燥無味的工作內容,我的厭惡指數滿格,直接裸辭,從未後悔。另一份工作在公部門,穩定,但工作內容枯燥無味、毫無意義、同事內鬥、技能適用性低、工作環境壓抑。

而第二份工作,企業做財務,雖然也不喜歡,但能忍受。為什麼?畢竟是我的專業,熟悉且比較擅長,有清晰的成長空間。財務職位在公司得重要性較高,可替代性低,我覺得自己做的工作有價值。財務這種技能,可以隨著時間推移不斷疊加,為以後跳槽、加薪打基礎。這份工作從薪資待遇到工作強度,都屬於剛剛好。同樣是不喜歡,但第二份工作的不喜歡被其他因素抵消了(後來是因為家庭原因辭職)。

我進一步總結了原因:

1.「不喜歡」程度不同

「不反感」和「厭惡」絕對不是一回事,這是很多人的誤區。很多人唾棄「高薪但不喜歡」的工作,其實是排斥「高薪但厭惡」。但若只是不喜歡且可以被補償,就還好。所以,選擇讓你不反感的工作,堅決摒棄讓你厭惡的工作。

2.人對被需要和認可的需求高於一切

馬斯洛需求理論,我們就不再贅述。我說些個人感受:有一句話說「喜歡是因為擅長」。觀察我這10年職業經歷,確實如此。那些在工作中被不斷強化的不喜歡和煩躁,是這樣形成的:內容不喜歡→分配任務時躲角落→工作角色不重要→缺乏成果、缺乏自我價值感→被邊緣化→感覺不擅長→更加不喜歡。是從「不喜歡」到「沒成長」,最終認定自己「不擅長、不被需要」的惡性循環。

所以,關鍵在於弄清楚起始點的這份「不喜歡」,真正占比究竟多重。你可能沒有你想像的那麼討厭它。如果已經達到厭惡,趕緊跑。如果不至於反感,心理上接受它並逐漸擅長它,找到存在感,就能打破「自我厭惡循環」。

順帶一提,這也是為什麼高薪但不喜歡的工作,會被人誇。這不全是因為有錢花所以開心,而是因為你的價值已經被部分體現在高薪酬上了。

這篇文章的論點並不積極正向,但的確是我的肺腑之言。找尋熱愛沒有不對,但哥倫布航海也需要西班牙皇室支持,並非零成本,途中會遇到無數風暴,人生亦如此。對於理想主義者而言,放下一部分熱血,才能讓夢想落地。

※本文由LinkedIn原創,作者37度2,獲LinkedIn授權轉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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