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高法院的前12年,與金斯伯格共事的首席大法官是威廉.倫奎斯特。她稱他為「我的首席」,「我當過律師、法學老師和法官,在我遇過的所有上司裡,威廉.倫奎斯特首席大法官無疑是最公正、也最有效率的一位。」2005年倫奎斯特過世時,她在悼文中寫道:「他讓我們所有人有紀律、守時間。」

一位來自亞利桑那州的開明保守派,為什麼能讓這位紐約出身的公民自由主義者折服?如金斯伯格所說,部分原因是她敬佩倫奎斯特重視效率,從不言不及義, 而且他分派最高法院意見書時相當公正(首席大法官的立場是多數派時,有權決定多數意見書由哪位大法官主筆)。

金斯伯格欣賞他不以意識形態指派任務,而是把最有趣的案子交給上次準時完成意見書的大法官。她還欣賞倫奎斯特另一點:他每週兩次主持大法官閉門會議時,總是步調緊湊。他會按照資歷順序繞著座位迅速地請每個大法官陳述自己的觀點,不讓討論流於漫談。

來自堅定反對者的支持

金斯伯格對倫奎斯特最敬佩的地方,是他願意對涉及性別歧視的案子改變想法。在1973年的弗朗蒂羅案裡,金斯伯格主張軍方給軍眷的福利不應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最後成功說服最高法院,以8比1票贏得勝訴,而倫奎斯特正是那唯一的反對票。

1975年的泰勒訴路易斯安那州案也是如此。金斯伯格主張將女性排除於陪審員候選人名單外,侵犯第6修正案之要求公正陪審團的權利。最高法院以8比1票接受她的見解,唯一的反對票仍是倫奎斯特。

儘管如此,金斯伯格仍十分感念倫奎斯特在2003年與她站在同一陣線,支持州政府員工依《家庭與醫療假法》要求損害賠償。此外,在對她意義最為深重的維吉尼亞軍校案中,倫奎斯特也贊成宣告只收男生的規定違憲,對此她也始終銘感於心。

倫奎斯特於05年去世時,約翰.羅伯茲於同年繼任首席大法官,金斯伯格與這位新首席相處愉快,羅伯茲也對金斯伯格堅持司法最小主義的聲譽有深刻印象,他相信這有助他說服同事共同趨向於限縮一致的意見,避免爭議性的憲法問題。

提高共識非放棄個人觀點

然而最後,羅伯茲法院還是做出一連串意見高度分歧的5比4裁定,不同意見書往往是由金斯伯格大法官自己主筆。不過,金斯伯格和羅伯茲一樣,致力於維持最高法院的跨黨派合法性;在兩黨政客攻擊司法獨立時,她也一定與首席大法官同聲譴責。

羅森(以下簡稱羅):您過去很推崇倫奎斯特首席大法官。羅伯茲接任首席大法官後,最高法院有什麼變化嗎?

金斯伯格(以下簡稱金):我很喜歡老首席,也敬佩現任首席。如果要談改變,我想到的是稅務律師的術語:從羅伯茲到倫奎斯特,最高法院的變化是「同類交換」。現任首席對言詞辯論較有彈性,他不會中途打斷律師或大法官。我們開會時也是這樣。

羅:羅伯茲首席大法官就任時講過,他希望最高法院能有更多共識,然而結果差強人意。羅伯茲首席大法官能達成提高共識的願望嗎?另外,共識是否是好事呢?

金:他說希望提高共識時,我不認為他指我們任何人應放棄自己堅守的論點。最高法院和立法機關不一樣,我們不會因為想達成某結果而以某特定方式投票。我們須為我們做的一切負責,而方式就是提出理據。所以,最高法院絕沒有利益交換。可能發生的情況是不對重大議題做出裁定,只設法在較低層次或程序議題上尋求共識。

羅:您一直以限縮、克制的裁定聞名。不過最近幾個庭期原可以非常限縮,結果卻很寬。您認為首席大法官真有心限縮嗎?

金:我沒辦法回答這問題。如果首席大法官不在多數意見內,就由多數派最資深的大法官寫意見書。有時多數和少數會逆轉,所以不到最後,誰也不確定哪方勝出。有時大法官讀完另一方的意見書後會說:「我覺得對方講得對,我決定改投他們。」

立場源於學習與社會變化

羅:我們來談談倫奎斯特首席大法官,他對性別議題的立場有了些改變。您是怎麼說服他的?或他是怎麼被說服的?

金:人只要活著就會學習。首席有兩個女兒、兩個孫女。所有和首席打過交道的人,從來都沒能體察他對兩個孫女的真誠摯愛,也看不到女孩們多愛他。

羅:法律本該忠於原始意義,不應變化。為什麼首席大法官應考慮他女兒或孫女的未來?對大法官而言,這樣恰當嗎?

金:我想這代表的是社會變化。父母對女兒的期望有了變化,或開始懂得支持女兒心願。

羅:您打憲法官司時,倫奎斯特大法官常對您的案子投反對票, 而您總表現得不慍不火。

金:是啊,因為我想勝訴。我最後一次打憲法官司是1978年秋天的事了。那個案子是關於女性能否豁免擔任陪審員。現在年輕一輩知道的話大概會很震驚。

言詞辯論時,我有15分鐘,講完後我信心滿滿,覺得想講的都已經講了,正要坐下, 沒想到倫奎斯特大法官說話了:「所以,蘇珊.安東尼(Susan B. Anthony)的頭像都要放上新美元了,金斯伯格女士你還不滿意?」首席大法官伯格出來講了幾句話打圓場,辯論就這樣結束了。坐在回聯合車站的計程車上, 我才想到:「唉 !可惜剛剛反應不夠快,應該這樣回才對:不,庭上,我的確不滿意,只有硬幣是不夠的。」

離現在不算多久以前,紐約和華府的社交俱樂部大多只收男性。所以那些俱樂部邀我去演講,我都說:「我不去不收我當會員的地方演講。」有的俱樂部還相當傑出呢。

我第一次和只限男性的地方交手,是那家事務所選在一家不讓女性加入的俱樂部辦宴會,女律師們表達過不恰當,但他們不聽。於是女律師們第二年集體不出席。後來,他們就改在對男女一視同仁的地方了。

羅:以前居然不讓女人參加宴會或加入俱樂部,現在回頭看以前的世界如此不同,這在您看來算進步了嗎?還是不夠呢?對於過去到現在我們所取得的進展,您有什麼評價?

金:我覺得進步很大,這也是為什麼我對未來還挺抱希望的。四處都看得見改變跡象。也因為這樣,我想競選公職的女性會比以往多,不管是地方、州或聯邦層級。我被提名現在這份好工作時,參議院意識到司法委員會一個女性也沒有,所以他們特地為我的提名增加兩名女性,在那以後, 他們再也沒有變回全是男性。

小檔案_書名:「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

作者:傑佛瑞.羅森
出版社:麥田
出版日期:2021年6月29日

傑佛瑞.羅森 簡介
現為國家憲法中心主任兼執行長、喬治城大學法學教授,並為《大西洋》雜誌寫稿。曾任《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法律事務編輯和《紐約客》(The New Yorker)記者。著有6本書籍,近作為《路易斯.D.布蘭迪斯》(Louis D. Brandeis)和《威廉.霍華德.塔虎脱》(William Howard Ta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