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講,土地、廠房、技術、市場都可以買得到,只有人買不到。識人的procedure(流程)應該是選、育、用、留。先選對的人,把他培育起來,然後用他,更重要的是要留住他。

這四個階段,企業或領導者都應該竭盡心力做這個事情,要付出熱情,沒有熱情,不會久。你是不是真的很用心?對人才是否尊重?這是每個人都能感覺出的。

例如,新人進來後,做主管的,是不是在兩、三個月之間跟他談過?你如果付出真正的愛心,把他當弟妹、子女,你就會去跟他談:你做得怎樣呀?有沒有不適應呀?覺得我們這裡什麼地方應該改呀?

一九八○年,我在中華汽車當廠長時,用了很多高工畢業的學生。十八歲第一次離家,總是非常寂寞,八個人住一間(宿舍),我聽他們說,有的小男生會哭呀。

我就一晚上一個房間,先把八個人的照片都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