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恆大集團清盤案自去年10月以來不斷延後提訊,香港高等法院法官29日裁定,恆大重組方案欠缺進展,公司資不抵債,因此勒令清盤(編按:與「破產」適用於「個人財務」不同,清盤適用於「有限公司」,當公司因無力償債必須結業時,只要變現公司資產償債,老闆無須負擔相關法律責任。)。儘管恆大仍可提出上訴,但清盤進度仍會持續進行,最終債權人的追償率有可能僅不到3%。

根據港媒報導,高等法院法官陳靜芬指出,恆大在去年12月已再度獲准延期清盤聆訊,但仍然沒有提出實際的重組方案,且「資不抵債」,決定頒令恆大清盤,29日下午公布判決細節,並開庭處理規管令事務。

清盤前曾再請求延後

法院判決指出,恆大集團在此次聆訊前幾天再度提出延期3個月的請求,以推進新的重組計畫。不過法官認為,恆大當前「不存在任何重組提案,更不用說得到多數債權人支持的可行提案」,因此對恆大進行清算可以更好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對於公司而言的額外好處是「可以擺脫許先生(許家印)的控制」。

法國外貿銀行(Natixis)經濟學家Gary Ng表示,恆大清盤並非結束,而是「開始」。他認為:「由於恆大的大部分資產位於中國內地,債權人如何扣押資產以及境外債券持有人的償付等級都存在不確定性;而股東情況可能會更糟。」

恆大總裁坦承:面臨巨大困難

對於恆大被勒令清盤,恆大集團執行總裁肖恩回應,對香港法院的決定感到遺憾,但也強調法院頒布的為「境外清盤令」,涉及的主體是在香港上市的中國恆大。他表示,集團將盡一切可能保障境內業務和經營穩定,推進保交樓等工作;另外也會積極和清盤人溝通,配合履行相關程序。

肖恩也坦言,客觀來說,恆大經營面臨「巨大困難」,且恆大地產已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許家印等人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無法滿足境外債務重組的相關法定條件,導致重組方案最終難以落定。

清盤人:考慮任何可行重組方案

29日下午,接手恆大清盤案的「清盤人」、安邁顧問董事總經理黃詠詩也出面表示,將以「謙遜態度看待這個項目,我們也深深明白接下來我們被委以的重任和責任。」

黃詠詩指出,將全力使恆大集團業務持續運作,首要任務是「盡可能保留、重組或繼續營運恆大業。我們會有系統地保留恆大的價值,從而增加債權人和其他權益人當中可以(取得)還款的機會。」

她也說,「會考慮任何可行的重組方案」,並強調高等法院頒布的清盤令只針對中國恆大集團母公司,不會對集團旗下子公司的運作造成直接影響,「特別是中國內地營運的附屬公司不會受這個清盤令影響」。

債權人可收回多少債務?

此前,恆大在去年7月的聽證會上引述國際知名會計事務所「德勤」(Deloitte)的分析,預估債權人在恆大被清盤後的追償率為3.4%。

然而,在去年9月許家印因涉嫌犯罪遭相關單位調查後,債權人如今的追償率估計將低於3%。

對中國房地產市場有何影響?

專家認為,雖然恆大遭清盤將對中國市場產生衝擊,但並不代表其他同樣陷入困境的中國房地產開發商也會如此發展。

另外,有鑑於恆大涉及的房產項目和債務規模之龐大,清算過程也可預期將涉及許多政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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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德國之聲中文網》授權轉載,原文:恆大遭勒令清盤 清盤人:盡可能保留業務

責任編輯:劉怡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