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媒體報導,美國政府可能邀請台灣第二大晶圓代工業者聯電,至美國汽車工業重鎮底特律設立晶片廠。在此同時,台灣也應該讓世界更欣賞台灣的價值,把資源帶進台灣。

要達到這個目標,台灣必須要和國際接軌,也就是我們一切法律規定,必須符合國際通用的準則,讓外國人在台灣和國外沒有任何差別待遇。不幸的是,最近的事件,讓外國人對台灣的信心大受打擊。

上週我翻開報紙,頭版斗大的標題嚇我一大跳:護神山,金管會向外資宣戰,點名9家外資限期書面說明。起因是最近由於國際市場動盪,台積電成了外資提款機,寫下史上最長的連18日賣超及最大賣超51.6萬張台積電,台積電外資持股降到72%,引起立委注意,要求金管會查清楚,是否有「邊喊進、邊偷賣」的情況。

金管會要求外資券商交報告,說明「研究報告分析之基本假設或所引用資料之合理性及妥適性」。另外,必須提供受查期間出售台積電股票金額前5大的經紀部門客戶,並要說明:該等客戶大量賣出之原因及其依據為何?又為何未參考研究報告之建議方向進行操作?

我不曉得立法院或金管會是否了解這樣做,對台灣的傷害有多大?這樣做,代表台灣主管機關完全不了解國際證券實務。外資證券商覺得不可思議,但敢怒不敢言。根據規定,證券商的初級市場業務(承銷)和次級市場業務(經紀)是完全分開的,而次級市場的「研究」和「經紀」也是各自獨立運作。換言之,證券商研究部門推薦某支股票,而經紀部門受委託賣出是很平常的事,基金經理有自己的判斷,不會受證券商左右。

更糟糕的是,主管機關要求外資券商提供寫研究報告推的假設基礎,這嚴重侵犯了外國公司的權利。今天就算是大摩的總經理,也沒有權力干涉其證券分析師的意見。高盛曾表示台積電有千元以上的價值,難道我們要以有客戶在高盛賣出台積電股票而吊銷其執照嗎?另外,要求證券商提供賣出台積電客戶之名單,更是侵犯客戶隱私權,這和美國政府要求台積電交出客戶名單一樣蠻橫無理。

我們深感憂慮,要是台灣繼續發生這種不符合國際專業的事件,形象勢必受到影響,外資對台灣的信心也會喪失,這才是真正的國安危機。

責任編輯:易佳蓉
核稿編輯:李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