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彈「公關危機」,是業界少有人願意接手的個案。因過程中充滿了未知的道德問題,因此,雖然有些水軍公司會操作輿論來平反,卻鮮有專家願意承接公關危機的拆彈委託。

我第一次正式接受公關危機委任,是在某天深夜接到一個公部門窗口的電話,對方說他同學是某位企業家的秘書,而那位企業家人在國外,卻遭受週刊爆料成為社會新聞事件的主角,很可能是「加害人」。他們完全沒有媒體名單,也沒有處理經驗,因此替同學打電話給我,希望我能協助他們。

我接聽了這個陌生秘書的來電。他在電話中陳述了事件,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這位秘書在過程中不斷告訴我,自己跟隨這位老闆多年,深知他的為人,認為週刊所言並非老闆所為。他以個人立場請求我能向老闆伸出援手。

這位忠心的秘書令我動容,也讓我透過他的陳述,彷彿看見了一個冤屈中的人在求救。於是,在我看完所有的新聞資訊後,我接受了這個委任,並要求客戶簽下保證書,陳述的皆為事實,不可對我隱瞞,且在過程中需完全配合我的指令,不可反擊,不能做出我不同意的回應行動,否則成敗後果自負。然後,我開始了緊急的危機拆彈行動。

當天清晨,我來到委託人的公司,和他及他的團隊進行跨國視訊會議。我告知客戶對於此事的最終目標,就是「滅火」,讓隔天沒有媒體關注,並讓回應話術使對方無法再反擊。我向當事人說明,即使有再多冤屈的感受,也要先計算投資報酬率,如果罵回去可以解決問題,且不影響公司股價,我就同意他這麼做,但若無法就寧可讓步。

同時,我也向記者朋友打聽,對方是否有什麼行動?果然,全媒體都收到了來自對方的記者會邀請函,因此,我必須搶在對方發佈會前準備好所有回應素材。

我告訴客戶,首先對於此事造成社會恐慌,以及浪費新聞版面,向社會大眾道歉。接著針對自己的性格過於海派的行為舉止,若讓旁人感到不適致歉,並承諾未來一定謹言慎行。我們錄製了一則新聞回應影片,並由委任律師代為提供給各家媒體。

我則在當天下午前往對方的記者會現場,看到現場的佈置,我心裡很不舒服,因為排場、流程設計、主持團隊、當事人對記者的發言內容,都是隱晦且有意引導媒體風向,且在所有證物不明確的情況下,已有「未審先判」,將我的當事人直接定為「加害人」。

以我多年的經驗判斷,對方背後的專家似乎選了一條險路,因為這樣的操作,懂的人看來就是一場有風險的佈局,委託人將可能遭受「炒作新聞而非事實」的罵名。

在對方的記者會結束後,如我預期,全媒體都打電話來要求我方進行回應。幸好我們在當天上午已經錄製好了回應影片,完全來得及在下午3點前發布給媒體,爭取晚間新聞的曝光。

不料此時,承諾接受我所有指令的委任律師團隊,卻以「不確定能否應對媒體詢問」為由,拒絕代發影片。當下我真是氣到想翻桌,竟在最關鍵時刻掉鏈子。

最後,在我要求他們把記者電話轉接給我,由我進行回應後,律師團隊才在下午4點左右發送所有資料。這耽延了我計畫在下午3點前就該發出的通知,導致發布時間太晚,許多電視台收到影片來不及剪輯,因此只有部分電視新聞使用回應影片。

但事件因我方當事人誠意的致歉與表態,且選擇不反擊,隔天開始降溫,且我方的回應話術讓對方也無法再有動作。對方的操作也引起業界諸多名人質疑其動機,風向轉向我方當事人施以援手和鼓勵。

替當事人「反擊」從來不是我的選擇。我的目標是「滅火」,讓事件隱沒,幫助我的委託人在隔天能重新回到正常生活軌道。

不接堅持自己無錯的委託

因此,我因為這個原則,推掉了許多想找我進行拆彈的委託人,少賺了很多錢。因為若委託人不反思行為,只陳述對方的錯,認為自己完全無錯,基本上就很難處理。

近期有一個被我推掉的個案,是當事人因旗下某單位做了不法事情被離職員工在網路上爆料,他們想請我接受委任。在過程中對方詢問我,是否要透過訴訟、或安排水軍去平反?

我只問他:「對方在網路上爆料的事件,您敢說一次都沒發生過,你們是完全無辜嗎?」

對方告訴我:「當然不可能,我旗下員工那麼多,怎麼可能完全沒問題,有1、2個作惡的一定是有的。」

我回應:「若是如此,那便不可提告,不可找水軍。你若要委任我,我要你做的就只有『公開道歉』,並表示被網爆的事件屬實,感謝網友指出,讓我們知道有這樣的情況並將進行改進,未來若抓到作惡者就開除。」

我堅持唯有誠實正直才行,後來他們就沒再找我了。

總結這些故事的重點,所有危機拆彈的目標都是要「滅火」,我不會替當事人選擇一條贏在一時,實則有風險的路。

《聖經:馬太福音》5章37節教導我們:「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是多說就是出於惡者。」

38節後又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這其實會讓人覺得委屈,「又不只是我一個人的錯,他也有責任呀!為什麼我要完全的忍讓,我也要把他的惡行公諸於世。」

我完全明白這種感受。但我相信,一件事會發生絕不會都只是你一個人的錯,但,日子總是要過下去的。倘若對方是個不上道的人,若你花時間和他打官司,只會耽誤你的人生,就不要選那條路。

滅火公關危機的3個關鍵原則

  1. 陳述事件,絕對誠實。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2. 完全服從指令,團隊才能快速拆彈。
  3. 反擊絕不是首選,滅火、不纏訟、回歸生活。

責任編輯:陳瑋鴻
核稿編輯:倪旻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