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長度:57分鐘|來源:商周百大顧問團

「我們相信,溝通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口碑行銷是最有價值的廣告。」達摩媒體執行長林合政這樣描繪網紅行銷 3.0的進程,他說:「從15年開始,使用的人並不多,但是從16年這個生態池開始起了化學變化,網路廣告的生態被打破,像FB的廣告效益越來越低,費用越來越高,從2015-2020年蠻多知名電商品牌跌倒而且傷得很重。而台灣多數品牌約七、八成是配比在成效行廣告,這就會產生問題,所以我們成立了『網紅配方』這個平台,讓所有的品牌主都能夠使用國際或大型品牌的流程,去創建屬於自己的網紅行銷。」

網紅行銷一定要累積「數據」,才能有品牌資產

要藉由什麼方式去優化每一次的行銷?不外乎就是「數據」,網紅廣告相較於FB或成效型廣告來得複雜,我們應該先問自己,過往我們得到的數據是什麼?如果只合作一、兩個網紅,數據累積可能都還沒有到一定的火候;另外有些品牌是很積極的在布局網紅,但你有沒有把相關數據保存下來,當成未來優化的重要參考?林合政認為,如果沒有把數據當成品牌行銷的一個重要資產的話,那網紅行銷其實是不會成功的。

林合政說:「台灣品牌的困境,是太依賴成效型廣告,以致於品牌價值不斷地下滑,因為我們用成效型廣告主要是買它的轉換率,而轉換率主要就是折扣,你只能用不同的折扣組合去提供消費者選擇,而不是去闡述你的品牌價值與品牌理念,這也是為什麼在國外他們說一個品牌如果只聚焦在成效型廣告的話,不出兩、三年,它的成效就會乾掉、枯竭,到最後只能守住現況或是萎縮,所以他們認為成效型廣告與口碑型廣告是相輔相成的。」

至於網紅行銷的困境,林合政認為,普遍包括成效不彰、沒有轉單,就是它以團購、導購為目標,也就是定位風格不明,或是網紅素質參差不齊,能合作的網紅人選不多,或許你找到的是個網美,點開他的九宮格,照片全是在介紹商品,做了很多產品推銷的形式,但是他跟你的產品定位毫無關係,只是做曝光而已。再者是溝通耗時、主題發散等問題。

永遠先做好品牌定位,再求轉換率

如果你想推出一個全新的品牌,林合政建議的第一步還是網路行銷,就算你投了其他廣告後的下一步還是得上網搜尋,所以它一定是所有品牌的第一個佈局。而執行的第一個階段強調的是「品牌定位」,這時投的網紅人數不一定會很多,舉例是保健食品或健身器材,你要找的是健身型或醫師背景的網紅,這種人數其實不會很多,他們很專業,你必須找到真正符合你需求的網紅。

接著是「品牌聲量」,這就是前面提到的網美,他可以幫你大量曝光,讓大家都知道你的品牌,所以網美對於7-11、全家是有效的,因為這些知名品牌只是藉由廣告來喚起大家關注折扣、新包裝等等。

第三個階段才會是「品牌優惠」譬如折扣等活動,就像前面提到有些品牌主說他直接買就是沒有效果,那就像你在買成效型廣告,你不會一開始就買CPA,所以絕大多數做網紅行銷沒有成功的原因是不曉得自己處於哪一個階段?這些階段都做完之後,還是得三階段不斷地重複,我相信不會有人只做一種廣告素材、一種廣告目的跟一種曝光,他一定是多渠道、同時進行,而且也不會停,否則消費者就不會認識你,也疊不起社群聲量的滾動。

林合政提醒大家,如果你FB的廣告效果不好,請回到前面做品牌定位,先找到符合你品牌形象的網紅,幫你把品牌的信任度連結起來,社群與網紅廣告的好處是可以連結品牌的信任。第二個是「品牌聲量」就可以選擇CPE(Cost Per Engagement, 單次互動成本),CPE越低越好,「但是在第一階段,就算CPE要100元,我也會建議你買,因為你要的是他的風格、他的信任,不是要他的便宜。」

第三階段是看CPA(Cost Per Action, 每次有效行動定價),可以看按讚多少錢,轉換出來夠不夠本,不喜歡,下次就不要再找他合作,這就是CPA。但是林合政說:「你只要知道每一個階段各自代表什麼意思,那三階段可以同時做,只是在不同階段,你會用不同的角度去檢視你的成效,所以像有的廣告只停留在第三階段,一直關注CPA,但是他不曉得這個CPA必須要通過CPE與風格的塑造,才能創造出最高的CPA,如果你的預算有限,一定是走階段一,有些知名品牌不需做階段一、二,只要做階段三,但大家很難都一開始就是知名品牌。」

網紅行銷3.0:讓網紅當你的品牌大使

網紅行銷的歷史進程是1.0大概就是2016年的部落格時期,少數的知名網紅做,也只有少數的知名品牌在用,一個很小眾的市場。到了2.0就比較有計畫性,現在大部分都還停留在2.0,有活動、新品發佈,一次大概就是一個目的,每年大概就是3-6次的合作邀約,一般心目中已有特別指定的網紅人選。

到了3.0就不一樣了,3.0就會很像廣告投放,你會測試不同類型的網紅,跳脫檔期的限制,因為一般做品牌或成效型廣告,你也不會只做那幾個檔期,你是全年都在做,只是預算有高有低而已。接著你會找出對的受眾,並找出關鍵的指標、傳遞你的品牌訊息,不要把網紅廣告當成FB廣告看待,因為它是更活潑、更有層次的,如果單純的把它當成Banner來看,那花再多錢都不見得有效。再來是找到品牌大使或代言人,特別是品牌大使,過往大概就是一個或兩個,但現在可以很多個,你要了解,社群很強,而網紅真正的價值是用最短的時間連結你的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信任,所以,找到品牌大使是網紅行銷3.0的最終站!

(本文摘自2022/09/29《商周百大顧問》:「數據」,決定網紅行銷成敗!品牌必學的網紅行銷高勝率決策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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