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昨(22)日報導,台灣遠東集團在中國投資的化纖紡織、水泥企業,因在環保、土地利用等方面違法違規,遭到罰款及限期整改。中國國台辦昨對遠東遭罰表態稱,絕不允許支持「台獨」的人在中國賺錢,台商台企要與台獨分裂勢力劃清界限。
2家公司共遭罰人民幣8,862萬元(約新台幣約3.86億元),遠東新和亞泥昨證實遭罰,2家公司於中國經營水泥、化纖紡織事業多年,均依各項規定營運,這件案子對於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新華社報導稱,近期上海、江蘇、江西、湖北、四川等5省市針對台灣遠東集團在當地投資企業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台灣遠東集團在當地投資的化纖紡織、水泥企業在環保、土地利用、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及消防、稅務、產品質量等方面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對涉事企業採取罰款、追繳稅款、限期整改等措施,並收回該企業閒置建設用地。遠東集團涉事企業承認存在違法違規事實,已繳納或正按程序繳納罰款及稅款。查處違法違規問題仍在進行中。
中國官方針對特定台灣企業展開跨省、跨部門的「高規格」檢查舉動,十分罕見。遠東集團遭罰是否與中國懲戒「台獨」頑固分子及其金主有關?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昨晚強調,中國歡迎支持台胞台企到中國投資發展,但絕不允許支持「台獨」、破壞兩岸關係的人在中國賺錢,幹「吃飯砸鍋」的事。台商台企要明辨是非,站穩立場,與「台獨」分裂勢力劃清界線,以實際行動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朱鳳蓮還重申,對台獨頭固分子及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必須依法懲戒。她的回應間接證實遠東案背後牽涉政治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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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宣懿